回到顶部
欧阳询小楷精品《虞恭公墓志》
录入时间:2014/1/6 21:51:12

■    天乐斋  循之(吴寒松)


《虞恭公墓志》



《虞恭公墓志》局部一


《虞恭公墓志》局部二


《虞恭公墓志》全称《大唐故特进尚书右仆射上柱国虞恭公温公墓志》。志主温公,名彦博,故又称《温彦博墓志》。镌刻于贞观十年十月二十二日(公元636年)。由八十高龄的欧阳询亲笔撰文并书写。

《虞恭公墓志》与次年所立《虞恭公碑》,可称为欧阳询晚年杰作之姐妹篇,不同的是碑字为中楷,墓志为小楷。

《虞恭公墓志》,全志有1.5厘米清晰正方界格。志文共三十六行,每行满三十二字。除去空格和蚀字,可辨之字共千余个。篇末落款“银青光禄大夫欧阳询撰并书”。此拓片为本色麻纸精拓,纸质厚实且粗而能匀,志文篇末无“程澄心堂”四字,断为较早期拓本无疑,今藏海寜吴氏天乐斋。

欧阳询楷书风格独具,犹以小楷最为擅长。据《金石略》记载:至宋代欧阳询存世碑刻有二十三件,现今已缪若星辰,特别是他的小楷作品,已无第二件无争议的作品传世。此小楷精品《虞恭公墓志》是件传世有据的力作。宋代赵希鹄著《洞天清禄集》中就有“此志在东京”今河南开封的记载。且历代书学界对其评价极高。清康熙时杨宾在《大瓢偶笔》一书中写道:“《虞恭公墓志铭》,字小如指顶大,与传世之右军所书《东方像赞》相似,而方厚深厚则过之”。“学楷者得此,则右军行世小楷可废”云云。一位大书家几乎同时为同一墓主留下一墓两刻石,且为时值八旬翁欧阳询一人所撰,极为罕见。它不仅为今天研究欧阳询书法提供了一件极其珍贵的实物,而且还以确凿的依据,改写了书学史上认为中唐以前无书法大家撰书墓志的结论。

此志石出于欧阳询“人书俱老”、书艺炉火纯青之时,因此全志平整、端庄、雅静。笔划金刀切玉,全篇尽无一懈笔。尤其珍贵的是志石下半篇,少有蚀损,行笔饱满丰润。锋颖如新,好似新刻。通篇读过,虽为小楷,依然神采逼人,欧书之劲拔与清峻、端肃和静穆跃然眼前,是欧阳询存世碑刻中字口保存较好,最能体现欧楷原状和神韵的范本。


联系我们

大无限艺术学校

总校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355号(文化商厦)4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718号1号楼1A室

邮编: 200233

电话: (021)-5418 6130

电邮: w@nolimitart.com

网站www.nolimitart.com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博

   

友情链接



        


        


投诉建议



大无限艺术学校

来信: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718号1号楼1A室

邮编: 20023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021)-5418 6130

电邮: w@nolimitart.com

新浪微博大无限艺术学校v



法律声明

访问、浏览或使用本网站,表明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以下条款的约束,并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如果您不同意下列任何条款、请停止使用本网站。


一、网站使用 

本网站的内容仅供您非商业用途的个人使用。对本网站的使用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及公众道德。谢绝出于其他目的的使用行为。

 

二、网站信息的发布、修改和更新

本网站可以在没有任何通知或提示的情况下,随时发布新信息或对本网站上包括本法律声明在内的任何内容进行修改,为了得到最新版本的信息,请定时访问本网站。

 

三、不保证声明

虽然本网站力图提供准确的材料和内容,但本网站并不对本网站所载的材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片、数据、观点、建议、网页或链路等材料和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可靠性作出保证,也不对这些材料和内容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权利、质量和没有计算机病毒的保证,并且明确声明不对这些材料和内容的错误或遗漏承担责任。本网站也不就本网站上提供的任何产品、服务或信息做出任何声明、保证或认可。 


四、权利声明

对于本网站中所含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您应予以尊重。如果内容未含权利声明,并不代表本网站对其不享有权利和不主张权利,您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诚信原则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合法使用该内容。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修改、公开展示、公布、分发或上传这些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把它们用于任何不当用途。不得以任何目的把这些材料用于其他任何网站或其他平面媒体或网络计算机环境。本网站上的内容及其汇编等均受著作权法等法律保护,任何未经授权而使用本网站材料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对著作权和其他法律权利的侵犯。本网站上使用和显示的商标和标识(以下统称"商标")是本网站及下属关联公司注册和未注册的有关商标,但注明属于其他方商标的除外。在您使用或接触本网站上任何内容时,不能理解为授予您任何使用有关商标的权利。未经事先书面许可,您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商标。

 

五、关于用户提交的信息 

如您向或从本网站发送任何材料或信息,表明您已同意以下条款:(1)该材料或信息中不包括任何非法或不适宜发布的内容;(2)在提交材料或信息前,您已尽合理努力审阅并删除病毒或其他具有感染或毁坏性的因素;(3)您拥有该材料或拥有将该材料提供给我们的不受限制的权力,且本网站可以免费发布该材料或将该材料或其中描述的任何观念融入我们的产品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4)您同意不会就您提交的材料或信息向本网站提起诉讼,且您还同意如有任何第三方就您提交的材料或信息向提起诉讼,您会赔偿本网站的全部损失。


为特定的目的,如果您以自愿填写的方式提供注册或订阅电子信息所需的姓名、性别、证件种类及证件号、出生年月日、国家、电子邮件信箱、电话、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所希望提供的服务或喜好信息、客户代码以及其他类似的个人信息,则表示您已经了解并接受您个人信息的用途,同意本网站为实现该特定目的使用您的个人信息。除此个人信息之外,其他任何您发送或邮寄给本网站的材料、信息或联系方式(以下统称信息)均将被视为非保密和非专有的。本网站将对这些信息不承担任何义务。同时如果您提交时没有特别声明的,可视为同意本网站及其授权人可以因商业或非商业的目的自由复制、透露、分发、合并和以其他方式利用这些信息和所有数据、图像、声音、文本及其他内容。本网站不负责监控或审查您向或从本网站上发送的信息或相互之间单独交流的任何领域中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网站论坛”以及其它任何交流内容。但您仍然不得向或从本网站发送任何非法、威胁、诽谤、中伤、淫秽、色情、危及国家和公共安全或其他可能违法的材料。若相关单位或个人对此信息的内容及影响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或异议,本网站可随时删除该等信息或无限时中止该信息的网上浏览,而不必事先取得提交者的同意,亦无义务事后通知提交者,情况严重的,本网站可采取注销该用户的措施。本网站对有关任何这类交流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它们是否会引起诽谤、隐私、淫秽或其它方面的问题。

 

六、第三方链接

本网站可能保留有与第三方网站或网址的链接,访问这些链接将由用户自己作出决定,本网站并不保证这些链接上所提供的任何信息、数据、观点、图片、陈述或建议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可靠性。本网站提供这些链接仅仅在于提供方便,并不表示本网站对这些信息的认可和推荐,也不是用于宣传或广告目的。 


七、责任限制

本网站对与本网站相关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任何原因发生的利润的损失、数据丢失、间接损失、附带损失或业务中断而造成的损害),无论这些损害是否由于使用、或不能使用本网站的结果、与本网站链接的任何网站或者任何这类网站中包含的信息所引起,也不管它们是否有保证、合同、侵权行为或任何其它法律根据以及事前已得到这类损害可能发生的忠告。如果您由于使用本网站的信息而导致需要对设备或数据进行维护、修理或纠正,您须自行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

 

八、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因本公告,以及访问、浏览或使用本网站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上述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至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网站法律声明的最终解释权属本网站。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大无限艺术学校v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信订阅号



     大无限【官方发布】

  天乐斋随笔【教学·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