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顶部
欧阳询《虞恭公墓志》再考
录入时间:2025/6/15 15:22:00

《虞恭公墓志》


《虞恭公墓志》全称《大唐故特进尚书右仆射上柱国虞恭公温公墓志》,墓主为唐代名臣温彦博,故亦称《温彦博墓志》。据记载,该墓志镌刻于贞观十年(636年),由时年80岁的欧阳询亲自撰文并书写。其与贞观十一年(637年)所立的《虞恭公碑》并称姐妹篇,但前者为小楷,后者为中楷。


墓志有1.5厘米的清晰正方界格,共36行,每行满32字,现存可辨字千余个。其小楷笔法严谨,行笔饱满丰润,锋颖如新,体现了欧阳询晚年“人书俱老”的炉火纯青境界,被清代杨宾赞为“方厚深厚”超过王羲之《东方像赞》。


也有学者认为,该墓志被视为欧阳询唯一传世无争议的小楷作品,改写了“中唐以前无书法大家撰书墓志”的结论,具有重要学术价值。


《虞恭公墓志》


真伪之辨


支持真迹的观点的部分文献(如《洞天清禄集》)记载宋代时该墓志存于开封,且拓片保存完好,清代学者多从其书法风格和文献记载推断为真迹。此外,拓片末无“程澄心堂”四字,被断为早期拓本,今藏于海宁吴氏天乐斋。


质疑伪作观点的学者指出,初唐墓志并无署名撰书人的惯例,而《虞恭公墓志》首行的“银青光禄大夫欧阳询撰并书”可能系后人添加。且该墓志在北宋出土时已无撰书人姓名,后世拓本或为宋人伪造,甚至可能是将无款墓志补刻欧阳询署名以抬升价值。此外,清末金石家叶昌炽认为该墓志与《黄叶和尚墓志》等同属伪作,未被权威书法辞典收录。


经查史料无记载《虞恭公墓志》的出土时间,结合多篇资料分析,该墓志的流传与争议情况如下:


根据宋代赵希鹄《洞天清禄集》的记载,《虞恭公墓志》在北宋时期已存在于东京(今河南开封),但也未提及出土时间和过程。


《虞恭公墓志》局部


清代学者杨宾曾评价此墓志为欧阳询小楷精品,但清末金石家叶昌炽在《语石》中质疑其真实性,认为初唐墓志无署名撰书人的惯例,可能为后人伪造或补刻。此外,该墓志在清中期后逐渐消失,清末时已“不知所终”。目前可见的《虞恭公墓志》均为拓片,如海宁吴氏天乐斋藏本,以及2013年、2024年拍卖的旧拓本。这些拓片被描述为“早期拓本”,但因原石早佚,也无法追溯其出土时间和地点。


部分学者认为该墓志可能系北宋时期伪造,或由无款墓志补刻欧阳询署名而成,因此其“出土”可能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考古发现,而是后世的重新整理或作伪。


该墓志拓片曾于2013年在孔夫子拍卖公司以36,800元成交,附有清刘墉题跋及潘伯明钤印,被描述为“欧书小楷精品”。不过,其真伪仍需结合学术考证,部分拓本可能为翻刻或后期伪作。


《虞恭公墓志》局部


与《虞恭公碑》的关系


《虞恭公碑》与《虞恭公墓志》为同一墓主的墓碑,《虞恭公碑》,由岑文本撰文、欧阳询书丹,风格为中楷,与墓志形成呼应。两件作品均属欧阳询晚年代表作,但碑文真实性争议较少,而墓志因署名问题受到质疑。《虞恭公墓志》作为欧阳询小楷的代表性作品,其艺术价值毋庸置疑,若以书法临摹或风格研究为目的,该墓志拓片仍具参考意义。


也有学者认为:与《虞恭公碑》相比,墓志以小楷书写,展现了欧阳询对不同书体尺寸的驾驭能力。两件作品若均为真迹,可互为补充,呈现其书风的统一性与多样性。


《虞恭公墓志》的艺术价值


《虞恭公墓志》的真伪虽有争议,但是在书法史上仍被广泛关注。无论其是否为欧阳询真迹,其书法风格和技法均体现了初唐楷书的典型特征,甚至被部分学者视为小楷典范。


首先是笔法精绝,该墓志虽以方笔为主,但也融合圆劲,起笔藏锋含蓄,收笔干净利落。整体结构可见欧阳询标志性的“骨力险劲”风格,转折处方折硬朗,横画细挺,竖画粗重,铁画银钩。与欧阳询其他碑帖一脉相承。


《虞恭公墓志》局部


其二是结构严谨,字形略呈纵势,中宫紧收,重心稳定,第二行"分"、第四行"万"、第六行"公"、第七行"志"、第九行"之"和"以"、第十四行"也"等字的欹侧处理,精妙绝伦,达到了几乎完美的动态平衡。还有第十三行的"八荒"二字、第三十行的"猗欤"二字、第三十四行的"思美"二字等,疏密有致,组合完美,达到了既端庄又灵动的审美效果,充分地体现了欧阳询“平正中见险绝”的特点。


其三是整体章法既端庄又和谐,墓志虽以界格书写,但仅为1.5厘米见方,行列清晰,除少数字偏移中心外,千余字整体协调,匀称大方,疏密错落和既庄重又不失灵动的风格,充分体现了初唐楷书的面貌。另外,它还融合南北书风,将北碑的方整刚健与南朝的温润秀逸融合成一体,是欧阳询晚年书法"沉稳从容,臻于化境"的杰作。


如果有朝一日,可以证明《虞恭公墓志》确实是欧阳询的小楷,那它的突破性意义在于填补了唐代无小楷的空白,甚至改写“唐代无小楷大家”的传统观点。


总之,争议不掩其艺术高度。尽管《虞恭公墓志》的真伪尚无定论,但其书法本身的艺术成就,已得到普遍认可。若以“风格断代”而非“作者归属”为评判标准,它无疑是初唐楷书的精品,甚至可视为小楷史上的里程碑式作品。对于书法学习者而言,其技法、章法仍具极高的临摹与研究价值,而对艺术史学者来说,它可以成为探讨“真伪与价值关系”的经典案例。


《虞恭公墓志》局部


《虞公恭墓志》誌文


大唐故特進尚書右僕射上柱國虞恭公温公墓誌臺口禮祁公諱彦博,字大臨,太原祁人也。其先分土于晉,勤王口口,書社于温,酒口於韓魏,口其鴻口,載德流其茂祉。是以魏圖伊口,曼基驰龔黄之口,口口多故,太真 口口口之績。永言盛烈,可勝言哉!祖裕,魏太中大夫,澄波萬頃,竦萼千仞,屈迹中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皇朝贈魏州諸軍事魏州刺史,文爲德表,範爲士則,榮被幽泉,芳流惇史。公陶皇靈之口氣,體生民之上姿,因心而齊曾閔,抗迹而偶楊墨。行之所踐,比一鄉而靡貴,言之所應,踰千里其如響。下帷縱志,含口擅奇,採學肆之珠玉,價倍梁楚,伐翰林之??梓,材高廊廟。臨川永歎,望古遐想,譏沮溺之長勤,陋晏管之底績。是以屈己成務之規,肇於傅巖之下;經國應變之術,得於圮橋之上。豈唯馬况清口陽之器小,桓彝口叔通鑒稱季野之名高而已哉!隋開皇中,有詔舉士,公首應嘉招,以對策高第,口口禮省,尋除通事舍人。敷納青蒲,雍容丹陛,冕旒悦其音旨,捂紳美其風標。以艱憂去官,俄奪情起復舊職。屬煬帝巡歷六合,征伐八荒,鷹揚之將載馳,鳳舉之使結口。公伏軾遼左,則夷貊革心,張口薊北,則姦宄改過。亦如傅介之斬樓蘭,暴勝之靜勃海也。既而火運告謝,天曆有歸,下車而弘大道?當扆而隆至治。兆發螭龍,軼有周之得士,賞窮帶礪,邁炎漢之疇庸。乃授公上柱國,幽州總管府長史,封西河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户,徵為中書舍人,遷待郎。昔士季智謀,無聞德行之美,孟陽辭藻,非有政事之才。兼之者公也。久之,出爲行軍長史。屬胡騎蟻集,穹廬蝟起,合圍過於百重,在危侔於七日。類回溪之垂翅,若殽陵之喪師。張拳大澤,恥懷少卿之志,茹毛窮海,終全子卿之節。聖上丕承景業,惟新寶命,求衣切於中夜,思治勞於日昃。徵隨會於秦國,將寄鹽梅,召張裔於吳朝,方資啓沃。口乘獲反,馳燕越之高衢,和璧既歸,增秦趙之重價。除雍州治中,檢校尚書吏部待郎。未幾,復爲中書待郎,遷御史大夫。口口口口口上,庶寮哀慟於下。雖魏惜景興,晉悲子若,不是過焉。 勅遣民部尚書、莒國公唐儉、尚書工部待郎盧義恭監護喪事,又遣銀青光禄大夫行中書待郎杜正倫持節弔祭,又賜以秘器及瑩地一區,并立碑紀德。前後賻贈二千段。喪葬所須,並令官給。詔遣尚書禮部待郎令狐德棻,水部郎中文紀持節册贈特進,謚曰恭公,禮也。粤以其年十月廿二日陪葬于]昭陵側之東所,悲哉逝水,矣夜臺,懼岸谷之或遷,懷金石之可久,式銘盛德,永播遺音。其詞曰:


《虞恭公墓志》局部


東北道招慰大使十年六月貞觀檢校太子右庶子漢之永矣,發自长源,族之茂矣,??自高門。摐金帝宅,拾芥禮園,世禄不朽,德音若存。猗歟令範,鏗锵口韻,資孝爲忠,移友於信。如彼琬琰、照廡流潤,如彼骥騄騄,爾雲表駿。爱初士進,莫展風力,若鸿漸磐,如鸞集棘。雖居下位,逶迤退食,雖在亂朝,好是正直。河圖表瑞,捧日高驤,提衡底績,執法銘常。近追辭第,遠慕循牆。循牆伊何,鳴謙是則,辭第伊何,克已表德。彝章有序,徽音允塞,方齊召南,遽侔鲁北。秦殞奄息,百身靡期,晉徂士會,九京是思。美矣遗烈,眇若共時。宸居震悼,庶口漣洏,赣轅口忽,太華迢遰。口背洛浦,口臨渭汭。望盡口川,悲生容衛,空餘口徳,騰芳億载。

銀青光禄大夫歐陽詢撰并書


(周紹良藏拓本)见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铭汇编》第四十一页


《虞恭公墓志》局部


《虞恭公墓志》白话文翻译


大唐故特进尚书右仆射、上柱国、虞恭公温公之墓志  温公名彦博,字大临,太原祁县人。其先祖受封于晋国,因忠诚辅佐王室而被赐予温地(今河南温县),从此以“温”为姓。家族世代传承美德,功勋显赫。远祖温曼基在汉朝以龚遂、黄霸般的仁政闻名;近祖温太真(东晋名臣温峤)于乱世中力挽狂澜,功绩载入史册。温公的祖父温裕,曾任北魏太中大夫,德行如万顷清波,气节似千仞高山;父亲温君悠,被唐朝追赠为魏州诸军事、魏州刺史,以文章立身,以风范垂范,虽已长眠地下,其美名仍流传于史册。  


温公秉承天地灵气,生来卓尔不群。他天性仁孝可比曾参、闵损(孔子弟子),志向高洁堪比扬雄、墨翟(古代贤士)。其言行举止,于一乡之中堪称典范;其言论智慧,千里之外亦能引发共鸣。他潜心治学,饱览群书,采撷典籍精华如获珍宝,学识远超梁楚之地(泛指中原)的才子;又如伐取翰林中的良木,终成栋梁之材。他常以古人为镜,感叹隐士长沮、桀溺的辛劳,又谦逊于管仲、晏婴的功绩。他的治国才能,堪比傅说(商朝贤相)的韬略;应变之智,如张良得黄石公真传。其才华远非马况(东汉名士)的“清阳小器”可比,更超越桓彝对褚裒“季野名高”的赞誉。  


《虞恭公墓志》局部


隋开皇年间(581-600年),朝廷下诏举荐人才,温公以对策高第入选,初任通事舍人。他言辞得体,仪态雍容,深得隋炀帝赏识。后因丧亲辞官,但不久被朝廷夺情复职。隋末天下动荡,炀帝四处征伐,温公奉命出使辽左(东北)、蓟北(河北),以威德感化边民,平定叛乱,功绩堪比汉代傅介子斩杀楼兰王、暴胜之平定渤海之乱。  


唐朝建立后,温公顺应天命,归附新朝,被授上柱国、幽州总管府长史,封西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后历任中书舍人、侍郎等职。他兼具智谋与德行,文采与政才,远超西晋张华(字孟阳)等前贤。其间曾随军出征,遇突厥大军围困,形势危急,他如李陵般坚忍不屈,又如苏武般持节守志,最终保全气节。  


唐太宗继位后,励精图治,求贤若渴,温公被召回朝中,先后任雍州治中、吏部侍郎、中书侍郎、御史大夫等职。他执法公正,选拔贤能,辅佐朝政,功勋卓著。贞观十一年(637年),温公因病去世,享年六十四岁。太宗闻讯悲痛,命民部尚书唐俭、工部侍郎卢义恭督办丧事,遣中书侍郎杜正伦吊祭,赐予皇家丧器及陵地,并立碑纪功,追赠特进,谥号“恭公”,丧葬费用全由朝廷承担。  


《虞恭公墓志》局部


同年十月二十二日,温公陪葬于昭陵东侧。为防岁月变迁、陵谷改易,特刻此墓志铭,以传其不朽功德。铭文曰:  


温氏源远流长,名门望族显扬。

先祖辅佐晋室,仁德世代流芳。

温公才德兼备,忠孝信义无双。

如美玉润万物,似骏马驰云上。

初入仕途展志,乱世秉持刚正。

出使边疆靖难,功比傅介、暴胜。 

归唐辅佐明主,执掌朝纲清明。

谦逊如循墙行,辞第彰显高风。 

一朝溘然长逝,君臣百姓同悲。

华岳迢迢洛水咽,渭川茫茫容卫哀。 

唯留盛德传千古,英名永耀天地间。

银青光禄大夫欧阳询撰文并书  


(据周绍良藏拓本译)  


注释

关键官职  

1."特进":正二品荣誉衔,授予功勋重臣。   

"尚书右仆射":宰相级官职,总领六部。  

"上柱国":唐代最高勋爵,正二品。 

2. 历史人物类比 

"傅说、张良":借古喻今,突显温彦博的治国才能。 

"苏武、李陵":强调其气节与忠诚。

3. 缺字处理原文"口"为碑刻残缺,翻译时结合上下文推测文意,未影响整体理解。

此译文力求在保留原文庄重典雅风格的同时,以现代白话清晰传达温彦博的生平功绩与历史地位。


注:为了方便阅读,作者邀请了深度思考进行了白话文翻译


《虞恭公墓志》局部


附文一


关于虞恭公的背景材料


唐代虞恭公家族的核心人物为温彦博(573-637),其家族以政治功绩和显赫地位著称,尤其以温彦博的仕途成就最为突出。以下从家族成员、政治贡献、历史关联及墓葬文化等方面综合分析:


虞恭公温彦博生平与官职

温彦博,字大临,山西太原祁县人,少时博览群书。隋朝时曾任幽州司马,后归顺唐朝,历任中书舍人、中书侍郎、御史大夫,封西河郡公。唐太宗即位后,他官至中书令,进封虞国公,贞观十年(636年)累迁尚书右仆射,位列宰相,贞观十一年病逝,享年64岁,谥号“恭”,故称“虞恭公”。


主要政治贡献为外交与边疆治理,温彦博在突厥事务中主张怀柔政策,推动民族融合。任中书令期间参与国家决策,为完善唐朝初期的行政体系作出贡献。其墓志与碑刻(《虞恭公碑》《虞恭公墓志》)由岑文本、欧阳询等名家撰书,成为唐代书法与文学的重要遗产。


温彦博的家族地位

据《虞恭公墓志》记载:其先祖受封于晋国,因忠诚辅佐王室而被赐予温地(今河南温县),从此以“温”为姓。家族世代传承美德,功勋显赫。远祖温曼基在汉朝以龚遂、黄霸般的仁政闻名;近祖温太真(东晋名臣温峤)于乱世中力挽狂澜,功绩载入史册。温公的祖父温裕,曾任北魏太中大夫,德行如万顷清波,气节似千仞高山;父亲温君悠,被唐朝追赠为魏州诸军事、魏州刺史,以文章立身,以风范垂范,虽已长眠地下,其美名仍流传于史册。 


温彦博作为唐太宗的重要辅臣,死后陪葬昭陵,其墓碑与墓志均被列为昭陵陪葬碑之一,彰显家族在初唐的显赫地位。墓碑高约3.42米,宽1.11米,碑文原刻2800余字,现存宋拓本仅存800余字。墓志共36行,每行满32字,现存可辨字千余个。一墓两刻石,笔法严谨,饱满丰润,锋颖如新,体现了欧阳询晚年人书俱老、炉火纯青的杰作,墓志虽因署名尚存争议,但是历代名家仍对其书法艺术高度评价,足见其史料价值和艺术价值。


附文二


欧阳询与虞恭公的交集


欧阳询与虞恭公(温彦博)的交集主要集中在温彦博去世后,欧阳询为其撰书墓志与碑刻的关联中。尽管两人在正史中未见直接交往的记载,但通过书法作品及历史背景可推断其间接关联如下:


政治背景下的合作

温彦博是唐初重臣,官至尚书右仆射(相当于宰相),曾主导突厥安置政策,深得唐太宗信任。他去世后,朝廷为其立碑、墓志,属于高规格的政治礼遇。作为唐初书法大家,欧阳询常为皇室及重臣书丹碑文。温彦博的墓碑(《虞恭公碑》)由岑文本撰文,欧阳询81岁时书丹,墓志(《虞恭公墓志》)则据传由欧阳询亲自撰文并书写,体现其官方身份与艺术地位。欧阳询与虞恭公(温彦博)的交集,本质上是唐初政治与艺术结合的产物。欧阳询通过碑刻与墓志的创作,既履行了官方职责,也展现了个人书法艺术的巅峰造诣。尽管墓志真伪存疑,但两件作品共同构成了欧阳询晚年艺术的重要篇章,并为后世提供了研究唐代政治、书法与金石学的珍贵材料。


志碑两刻石的直接关联


《虞恭公墓志》镌刻于贞观十年(636年),署名“欧阳询撰并书”,但学界对其真伪存疑。原因在于按贯列初唐墓志多不署名,且原石在北宋出土时并无撰书人信息,因此,学界认为可能为宋人补刻。尽管如此,其小楷技法精严,与欧阳询晚年风格高度契合,仍被视为研究其小楷的重要范本。


《虞恭公碑》刻于贞观十一年(637年),温彦博去世后,唐太宗命岑文本撰写碑文,欧阳询以楷书书写,碑石立于昭陵,现藏于昭陵博物馆。此碑为欧阳询晚年代表作,体现其“复归平正”的书法境界。可惜的是原碑文2800余字,现存宋拓本仅存800余字,风格中正平和,融合了《九成宫》的严谨与《皇甫诞碑》的险绝,被明清书家誉为“楷书极则。


值得一提的是《虞恭公墓志》,虽然因署名问题饱受质疑。然而,也有许多学者认为其书法艺术,高度还原了欧阳询风格,成为宋代金石学与书法临古的见证。两件作品在宋代被广泛传拓,吴湖帆“四欧堂”藏本等宋拓本被视为书法珍品,影响明清至近代楷书发展,对后世影响深远。甚至被用于科举“馆阁体”的范本。



(配图:《虞恭公墓志》/循之)


联系我们

大无限艺术学校

总校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355号(文化商厦)4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718号1号楼1A室

邮编: 200233

电话: (021)-5418 6130

电邮: w@nolimitart.com

网站www.nolimitart.com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博

   

友情链接



        


        


投诉建议



大无限艺术学校

来信: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718号1号楼1A室

邮编: 20023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021)-5418 6130

电邮: w@nolimitart.com

新浪微博大无限艺术学校v



法律声明

访问、浏览或使用本网站,表明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以下条款的约束,并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如果您不同意下列任何条款、请停止使用本网站。


一、网站使用 

本网站的内容仅供您非商业用途的个人使用。对本网站的使用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及公众道德。谢绝出于其他目的的使用行为。

 

二、网站信息的发布、修改和更新

本网站可以在没有任何通知或提示的情况下,随时发布新信息或对本网站上包括本法律声明在内的任何内容进行修改,为了得到最新版本的信息,请定时访问本网站。

 

三、不保证声明

虽然本网站力图提供准确的材料和内容,但本网站并不对本网站所载的材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片、数据、观点、建议、网页或链路等材料和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可靠性作出保证,也不对这些材料和内容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权利、质量和没有计算机病毒的保证,并且明确声明不对这些材料和内容的错误或遗漏承担责任。本网站也不就本网站上提供的任何产品、服务或信息做出任何声明、保证或认可。 


四、权利声明

对于本网站中所含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您应予以尊重。如果内容未含权利声明,并不代表本网站对其不享有权利和不主张权利,您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诚信原则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合法使用该内容。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修改、公开展示、公布、分发或上传这些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把它们用于任何不当用途。不得以任何目的把这些材料用于其他任何网站或其他平面媒体或网络计算机环境。本网站上的内容及其汇编等均受著作权法等法律保护,任何未经授权而使用本网站材料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对著作权和其他法律权利的侵犯。本网站上使用和显示的商标和标识(以下统称"商标")是本网站及下属关联公司注册和未注册的有关商标,但注明属于其他方商标的除外。在您使用或接触本网站上任何内容时,不能理解为授予您任何使用有关商标的权利。未经事先书面许可,您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商标。

 

五、关于用户提交的信息 

如您向或从本网站发送任何材料或信息,表明您已同意以下条款:(1)该材料或信息中不包括任何非法或不适宜发布的内容;(2)在提交材料或信息前,您已尽合理努力审阅并删除病毒或其他具有感染或毁坏性的因素;(3)您拥有该材料或拥有将该材料提供给我们的不受限制的权力,且本网站可以免费发布该材料或将该材料或其中描述的任何观念融入我们的产品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4)您同意不会就您提交的材料或信息向本网站提起诉讼,且您还同意如有任何第三方就您提交的材料或信息向提起诉讼,您会赔偿本网站的全部损失。


为特定的目的,如果您以自愿填写的方式提供注册或订阅电子信息所需的姓名、性别、证件种类及证件号、出生年月日、国家、电子邮件信箱、电话、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所希望提供的服务或喜好信息、客户代码以及其他类似的个人信息,则表示您已经了解并接受您个人信息的用途,同意本网站为实现该特定目的使用您的个人信息。除此个人信息之外,其他任何您发送或邮寄给本网站的材料、信息或联系方式(以下统称信息)均将被视为非保密和非专有的。本网站将对这些信息不承担任何义务。同时如果您提交时没有特别声明的,可视为同意本网站及其授权人可以因商业或非商业的目的自由复制、透露、分发、合并和以其他方式利用这些信息和所有数据、图像、声音、文本及其他内容。本网站不负责监控或审查您向或从本网站上发送的信息或相互之间单独交流的任何领域中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网站论坛”以及其它任何交流内容。但您仍然不得向或从本网站发送任何非法、威胁、诽谤、中伤、淫秽、色情、危及国家和公共安全或其他可能违法的材料。若相关单位或个人对此信息的内容及影响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或异议,本网站可随时删除该等信息或无限时中止该信息的网上浏览,而不必事先取得提交者的同意,亦无义务事后通知提交者,情况严重的,本网站可采取注销该用户的措施。本网站对有关任何这类交流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它们是否会引起诽谤、隐私、淫秽或其它方面的问题。

 

六、第三方链接

本网站可能保留有与第三方网站或网址的链接,访问这些链接将由用户自己作出决定,本网站并不保证这些链接上所提供的任何信息、数据、观点、图片、陈述或建议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可靠性。本网站提供这些链接仅仅在于提供方便,并不表示本网站对这些信息的认可和推荐,也不是用于宣传或广告目的。 


七、责任限制

本网站对与本网站相关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任何原因发生的利润的损失、数据丢失、间接损失、附带损失或业务中断而造成的损害),无论这些损害是否由于使用、或不能使用本网站的结果、与本网站链接的任何网站或者任何这类网站中包含的信息所引起,也不管它们是否有保证、合同、侵权行为或任何其它法律根据以及事前已得到这类损害可能发生的忠告。如果您由于使用本网站的信息而导致需要对设备或数据进行维护、修理或纠正,您须自行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

 

八、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因本公告,以及访问、浏览或使用本网站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上述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至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网站法律声明的最终解释权属本网站。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大无限艺术学校v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信订阅号



     大无限【官方发布】

  天乐斋随笔【教学·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