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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乐斋随笔之六十三
录入时间:2022/6/14 13:26:18

美与书法

艺术理论家陈方既认为:"离开了人,纯粹的自然美是不存在的。"(陈方既论书法第三卷《书法美学原理》第6页)他认为,美只对人类而存在,离开了人的认识,大自然本身无所谓美与不美。笔者对此持否定态度,我认为大自然的美是固有的,可以说在人成其为人之前,就生生不息地存在着。我同意陈先生所说:"只有人化了的人,才能从自然感受到美,自然才成为人的审美对象。"(陈方既语)正因为有大自然的生生不息,孕育着人类,成为万物之灵,成为可以感受美、认识美和审美的人。不仅如此,人还运用自然美的原理,创造了人的艺术美。试问,如果大自然本身不存在美,那人就是觉悟再高,是不是也没有美可感受?

其次,人对美的认识也是在人类自身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完善起来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其中既有原本不认为美,而后来认为很美。还有原本认为美,后来却认为不美。前者如秋冬季留在河边的残荷,原来只认为荷花盛开在夏季,那种富贵、饱满的气息,预示着生活的美好,更有"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品格,被人赞颂。但后来发现,残荷也很美,他虽然是一种盛放后的凋零,但却是曾经繁华的印记。因为人认识到了沧桑同样值得记录,"饱经风霜"还是艰苦卓绝的必然结果。他可以让我们留住难忘的记忆,因此同样觉得很美。后者,如古代女人的小脚,男人的长发,原来认为美。随着科学的发展,后来认为是一种摧残,一种累赘。

更何况,对于美的感受,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或者都一样的。面对同样一块石头,有人认为美,有人认为不美。即使都认为美,也会有程度的差异。美与不美,或美的程度差异,与人所处环境,经济条件,以及文化水准等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坚信,美感随人的情绪、境遇的变化而变化。人可以认为眼前的事物美或不美,但却不能否认美或不美的存在是客观的,并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与自然固有美与不美无关。人只能"境由心生",却不能否认大自然的客观存在。

根据"喜欢即美"这个原理,笔者认为:人有美感,其他动物也有。比如人认为阳光很美,猫也喜欢,否则猫为啥与人一样喜欢晒太阳。再比如,人认为汽车底下很脏,还有汽油味,不美。而猫却为了取暖,为了不被冻死,宁可选择去适应难闻的气味。还有孔雀为什么开屏?开屏也是为了展示美,为了吸引对象,获得对象的喜欢。因此,无可争辩,任何动物都有爱美之心,都能传递美、感受美,甚至创造美。否则鸟类为什么会创造使人肃然起敬,构成难以置信的鸟巢。还有蜂窝的结构合理性、完美程度,至今连已经高度文明的人类,还无法完全解读其结构的奥秘。

艺术美的超越与引领

艺术美不应该仅仅是现实美的反应,它应该是现实美的超越和引领。艺术家发现了残荷之美,引领人们对破败的残荷有了新的认识、新的感受。就像书画家发现了斑剥变黄的宣纸也很美,非常旧气,也用于书画创作。那种退尽了火气得老,还特别柔润,使创作的书画别有一番景象。从开始仅仅是不舍得,加以利用。发展到能用30年以上的老纸进行书画创作,成为别人羡慕,甚至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了。

艺术除了可以揭示美、反映美之外,许多艺术表现的形式本身就具有美感,使人喜欢。例如魔术,陈方既先生认为:他既不反映"现实美",也不表现"现实丑",它仅仅利用现实人的现实的心理,创造了恰巧是不合常理的"现实",所有的观众明知是假,却不知假在哪儿。那种找不到假在哪儿不以为憾,反而获得了审美心理上的满足。(见陈方既著《书法美学原理》第26页)是因为魔术这种形式本身具有吸引力,表演内容无关紧要,而这种形式是观众需要的。因此,就可以存在下去。中国书法也是很注重形式感的一门艺术,从中堂、对联、条幅、斗方、横批、屏联,到扇面、手卷、册页,还有各种各样的装裱方式等等,都是追求形式感的具体表现。艺术作品的形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艺术作品的生命。形式感强与弱,直接关系到能不能第一时间抓住观众。优秀的作品,除了技法,还必须有这样的"形式感"吸引到观众,俗称"视觉冲击"。而这种强力的"形式感",往往是艺术作品突破前人常规,标新立异后产生的。当然,这种突破,也是有度的。你的突破,在观众可接受的"程度"中。笔者认为:其中有两个方面的"度"需要把握。一是"破旧"的度:二是"立新"的度。

突破常规和标新立异,是形式感强的根本。

自然美、艺术美和人的审美

人以自身的美为美,以人自身认识美的标准为标准。因此,在创造汉字以及书写汉字的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以这个美的标准去衡量、评判书法艺术的美与不美。例如在评判字写得好不好时,经常会用上"太胖了"或"太肥了","太瘦了"、"脚短了","左右比例失调"、"大头小身体"或"垂头丧气"、"头重脚轻"、"没有站稳"等等这些词。几乎所有汉字书写过程中出现的毛病,都可以非常拟人化,都可以用拟人化的方法说清楚。

纵观数千年,汉字由甲骨、大篆、小篆至隶书,然后又是楷、行、草,书体不断演变,但都遵循着这些基本的原理和规则,其审美的标准都几乎是一贯的、永恒的。这从保留下来的历代书论中可以得到证实。

中国汉字的产生取象于大自然,其使用的工具和材料也取自于大自然,书写和结体的规律又遵循着自然的规律。因此,汉字书法就离不开自然,当然以自然的普遍规律为准绳,凡于自然合则美,不合则丑。早已与大自然融为一体,不可分割。

"没有人的文化生活需要,不会有文字的产生,自然也不会有书法。是信息保存交流的需要推动了文字创造,是文字书写创造了书法艺术。"(陈方既论书法第三卷《书法美学原理》第61页)那么,有一个问题不得不提出来思考,那就是世界上有那么多的文字,有些文字最初也象形,比如古巴比伦的楔形文字、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古印度的印章文字,甚至同样有用毛笔书写历史的朝鲜文字,为什么都没有像样的书法艺术产生,而唯独汉字的书写创造了书法艺术,而且被世界公认可以作为艺术品收藏于博物馆?笔者认为:这与汉字产生的文化背景、取象方法以及汉字构成的美学原理、制造和使用了非常特殊的书写工具(文房四宝)有关。

其他方面留待以后去讨论,这里先说说这支神奇的毛笔,他是形成中国书法艺术光彩夺目的主要工具。我曾将它称之为"神笔"、"一支智慧之笔"。由于这支笔,助推了中华民族以柔克钢、随方就圆的性格,在吸纳与吐露之间,可以八面出锋,具有无限表现力的特点。因此,可以变化无穷地把人的喜怒哀乐,得心应手地在书写过程中,"达其意"、"尽其心"、"立其志"。在笔端可以表现得如此千变万化,尽善尽美。使这支笔所书写的文字,不仅可以记录历史,反映生活,还可以从中知晓书写者的精气神和骨肉血,成为一种生命状态,成为人的精神、风格、个性的物化,这样的书写才上升为艺术,上升为可以被人审美的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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